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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霍爾德電子 發布時間:2023-10-27 11:12:01 瀏覽次數:653次
如果工廠COD在線分析儀平時監測數據都是低于30mg/L,那么做季度比對時,在線儀器在做完0.5倍量程的標液后,要不要先測3個水樣,然后再測3個標準樣品的替代樣?
根據《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表1,實際水樣 CODCr<30 mg/L (用濃度為 20~25 mg/L 的標準樣品替代實際水樣進行測試),COD在線分析儀比對試驗總數應不少于 3 對,試驗指標 限值為±5 mg/L。當比對試驗數量為3對時應至少有2對滿足 要求;4 對時應至少有 3 對滿足要求;5 對以上時至少需 4 對滿足要求。因此可直接用濃度為 20~25 mg/L 的標準樣品替代實際水樣進行測試。
根據《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針對COD在線分析儀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實際水樣比對試驗。雨水排口的水質在線監測設施是否需要按照此規范要求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實際水樣比對試驗?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污水和雨水應分別排放或接管。若貴公司在雨水排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設施,需按照《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與《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等法規要求執行,COD在線分析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實際水樣比對試驗。